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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法对郯城、苍山境内沂河、老沭河、邳苍分洪道等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,并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。管理堤防长度242.64公里。
2、统一管理直管河道的水资源,按照《水法》、《河道管理条例》及取水许可的有关规定管理直管范围内的取水许可,协同环保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。
3、依法行政,做好水规费的征收工作。
4、根据《防洪法》有关规定做好直管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。及时掌握工情、水情,按照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下达的调度指令,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汛、清障和抗旱工作。
5、负责管理范围内工程维修、养护工作。
6、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技术设备优势,积极开展综合经营。
7、参与调处水事纠纷,查处水事案件,维护水利工程安全。
8、承办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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