沭河局胜诉一起“万亩林”合同纠纷案件
11月10日,临沭县人民法院[2008]沭民一初字第2476号民事判决书,判决沭河局胜诉临沭县曹庄镇彭古村“万亩林”合同纠纷一案。
根据分沂入沭整治工程需要,沭河局于2008年8月对临沭县曹庄镇彭古村合同涉及的树木进行采伐时,该村委提出种种理由不予配合,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条款,干扰妨碍了沭河局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工作职责。经多次协调未果后,沭河局毅然将其告上法庭,合理维权。
此次胜诉起到了“以点带面,打一儆百”的作用,通过我局多方大力宣传,大大增强了沿河村委、承包户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自觉性,为沭河局下步树木采伐销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,提供了法律保障。